都會國際青年藝術節2025
香港區音樂大賽
站上舞台 奏出未來
都會國際青年藝術節2025 - 香港區音樂大賽
主辦單位: 香港競技評核總會
比賽簡介
都會國際青年藝術節2025音樂大賽是一項結合教育性、專業性與藝術舞台的比賽平台,專為全球音樂學習者而設,涵蓋鋼琴、弦樂、聲樂、木管、銅管、敲擊等多種類別。
比賽時間
2025年7月至8月
比賽形式
實體賽 / 視頻賽 同步進行
比賽組別
分組
分齡組:按參賽者年齡分組
級別組:按選曲級別分組
時期音樂家組:按選曲作曲家分組
合奏組:二人以上合奏組別
樂器
鋼琴
弦樂、木管樂、銅管樂
敲擊樂、聲樂、合奏
截止報名日期
2025年5月30日
報名費用
參加方法
1. 按照下方繳費方法支付報名費用。
2. 保留付款証明(入數紙或付款畫面截圖)。
3. 填寫網上表格並上載付款証明 。
https://forms.gle/4kvBxYtoiNS9FeU79
4. 截止報名後將收到附有參賽編號的電郵。
5. 實體賽: 等待參賽日期、時間及地點的賽程通知電郵。
視頻賽: 錄製比賽視頻,將視頻上載至Google drive 或Youtube後,於指定表格上提交連結。
繳費方法:
現金存款或銀行轉帳:
如以現金存入形式支付,請將報名費用存入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戶口:747 040046 001
(請保留入數紙,並拍照將入數紙檔案於報名時上載。)
電子支付
如以PayMe / 轉數快 / 微信支付 / 支付寶 付款,可以確認付款附有交易編號之截圖作付款証明。付款証明檔案於報名時上載。
轉數快FPS ID:3007424
*文創科藝有限公司為本比賽之承辦單位。
繳費方法詳情可參閱本會「比賽綜合章程規則」。


比賽重要日期
2025年5月30日 截止報名
2025年6月30日 發出參賽通知電郵,通知參賽日期、時間及地點
2025年7月-8月 比賽進行及於賽事後發佈成績
(獎項於賽事後頒發或以快遞郵寄發出)
獎項
個人獎項:
比賽由專業評審團評分,標準包括:技巧、音樂感、風格表現、舞台表現與整體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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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組設:
特優金獎(該組最高分三名參賽者)
金獎(90分或以上)
銀獎(85-89分)
銅獎(80-84分)
優異獎(75-79分)
參與證書(60-74分)
團體/導師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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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5名或以上參賽者參與之團體、學校、機構或導師,將獲頒發「傑出藝術推廣獎」,以表揚其對藝術推廣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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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5名或以上參賽者成功獲得銀獎以上成績之團體、學校、機構或導師,將獲頒發「卓越藝術教育獎」,以表揚其優秀之藝術教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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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角逐「傑出藝術推廣獎」及「卓越藝術教育獎」之團體、學校、機構或導師,需於參賽者報名時準確填上機構名稱或導師姓名,或以團體報名方式報名。所有計算為相同團體、學校、機構或導師的參賽者必須填寫完全相同的機構名稱或導師姓名,中文及英文名稱均分別視為兩個機構或導師處理。
獎項/獎品
特優金獎、金、銀、銅獎 獲頒 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張
優異、參與獎 獲頒 獎狀一張
傑出藝術推廣獎 獲頒 獎狀一張
卓越藝術教育獎 獲頒 獎座一座及獎狀一張
章程及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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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國際青年藝術節2024香港區音樂大賽」將跟據香港競技評核總會之「比賽綜合章程規則」、「需出席場地賽事附加規則」(實體賽)、「不需出席場地賽事附加規則」(視頻賽)及是次賽事之附加章程規則進行,參賽者一經報名,即已明白及同意遵守各章程規則之內容。
附加章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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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不限國籍,歡迎香港及海外參賽者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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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參賽者可報名多於一個組別,但同一組別只能報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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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有權因應情況更改比賽日程、地點或形式,並擁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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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參賽者只可於比賽中演奏/演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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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曲目不得與其他組別重複,亦不得更改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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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需遵守大會規定的時間限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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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鋼琴外,其他樂器由參賽者自備,並於演出前自行調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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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伴奏,參賽者須自備伴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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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參賽規定
8.1 視頻需清晰呈現參賽者全身與樂器,聲畫同步。
8.2 開始錄影前請朗讀組別編號及參賽者姓名。
8.3 視頻不得剪接、不得後製音效,違者取消資格。
8.4 如視頻上載至Google drive,檔案必須以 .mp4 或 .mov 格式提交,影片解析度最高不超過 1080P, 檔案大小不超過 2GB。
8.5 如視頻上載至Youtube,請將視頻設定為「非公開」。
8.6 所有視頻一經遞交,即表示同意本會將作品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作展示展出之用,而不需另行獲作者同意。 -
以下演出或視頻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侵犯他人權利而獲得;
包含色情、裸露、猥褻、暴力及其他具爭議性或不當題材內容;
涉及蓄意騷擾、不尊重或破壞野外生態環境;
威脅到任何個人或動物安全 ;
使用任何人工智能軟件生成。 -
參賽者演奏時,除D.C. 及 D.S 之指示外,無需重覆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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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判認為在能給予參賽者評分或評級的情況下,評判有權於適當時間終止參賽者之演奏,而不影響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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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演奏之樂曲不屬比賽範圍內之樂曲,評判有權不作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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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判對一切藝術事宜有最終決定權,任何人士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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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場地之座位將優先留予該場比賽之參賽者。如個別場地座位不足,陪同參賽者之老師或家長有機會不獲安排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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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於場內使用任何通訊或電子產品,亦不可攝影、錄音或錄影任何比賽過程(包括評判給予評語及宣佈賽果部份),違者將被請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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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包括參賽者)如在比賽場地造成滋擾,將被請離場甚或取消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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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及調整比賽相關之章程、規則、獎項、評委及所有比賽安排,所有修改均以網上發布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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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賽者必須遵守比賽場地之場地守則,場地守則視為比賽規則之一部份,違者將視作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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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比賽規則者,大會有權給予扣分、取消獎項或取消參賽資格等處分,並不作另行通知。所有取回作品安排不設郵寄,亦不設任何行政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