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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用及繳費方法

 

    香港都會鋼琴藝術大賽

主辦單位: 香港競技評核總會          承辦單位:文創科藝有限公司
      香港藝術發展聯會
 
比賽目的:
為鋼琴學生提供表演平台,透過持續演出及訓練,鼓勵同學不斷提升個人技術及音樂修養。
 
比賽日期:
2018年8月14日
截止報名日期:
2018年6月30日
比賽地點:
香港文化中心
比賽組別:

 

 

 

華文盃全港書法比賽2018
比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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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及評分:

各組別設金、銀、銅及優異獎,數量不限;

並同時設冠、亞、季軍各一名

(如項目不足五人,該項目只設冠軍一名;如項目不足三人,該項目不設名次。)

 

 

 

 

 

獎項

各組別之冠、亞、季軍按組別成績順序而定,項目冠軍需獲金獎成績,亞軍及季軍需獲銀獎或以上成績,如該項目沒有參賽者達到分數要求,獎項將會取消。

 

優秀指導獎

指導者 / 單位 指導5位或以上次參賽者參賽,將獲頒「優秀鋼琴培訓獎」

指導者 / 單位 指導之參賽者超過5名以上獲銀獎或以上成績,將獲頒「卓越鋼琴指導獎

遞交報名表及參賽作品

比賽規則:

  1. 所有參賽者一經遞交報名表,即表示完全明白、接受及同意遵守本賽事之章程及規則內之所有條款。

  2. 一切章程、規則及資料,均以網上之最新公佈為準。各參賽者需自行留意本會之公布。

  3. 參賽者可選擇參加多於一項賽事,唯不能於相同組別中重覆報名。

  4. 賽會於報名時並不負責檢查參賽者是否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需於比賽當天準備有效之身份証明文件予大會工作人員核對身份及資格。

  5. 任何不符合參賽資格、不遵守本會要求或違規者,不論賽前或賽後,均可能被取消資格而不獲另行通知,以及不獲發還報名費。

  6. 所有報名費一經繳交,不論任何原因,均不得退還或轉讓。

  7. 所有組別之比賽日期、時間、出場序及地點,由賽會全權安排,參賽者不得異議或更改。

  8. 所有組別不設背譜限制,參賽者可自行選擇。

  9. 參賽者演奏時,除D.C. 及 D.S 之指示外,無需重覆演奏。

  10. 評判認為在能給予參賽者評分或評級的情況下,評判有權於適當時間終止參賽者之演奏。

  11. 參賽者演奏之樂曲不屬比賽範圍內之樂曲,評判有權不作評分。

  12. 評判對一切藝術事宜有最終決定權,任何人士不得異議。

  13. 比賽場地之座位將優先留予該場比賽之參賽者。如個別場地座位不足,陪同參賽者之老師或家長有機會不獲安排進場。

  14. 不得於場內使用任何通訊或電子產品,亦不可攝影、錄音或錄影任何比賽過程(包括評判給予評語及宣佈賽果部份),違者將被請離場。

  15. 任何人士(包括參賽者)如在比賽場地造成滋擾,將被請離場甚或取消參賽資格。

  16. 所有關於賽事之照片、錄象及錄音,版權均屬主辦單位擁有。

  17. 出席比賽之人士應看管其個人財物,任何損失本會概不負責。

  18. 場地規則一律跟據場地單位之條款訂立,如有違規將影響參賽資格。

  19. 賽事之分紙及獎項將於賽事完結時派發,未能即時領取之參賽者可於賽事完結後兩個月內到指定地點領取,否則所有相關獎品及文件全權由本會處置。

  20. 所有比賽相關之任何決定及判決,主辦單位有最高及最終之決定權。

  21.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及調整比賽相關之章程、規則、獎項、評委及所有比賽安排,所有修改均以網上發布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比賽重要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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